为适应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审计业务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审计业务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具有公务员(含参管人员)身份的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勤奋踏实,实绩突出,保守秘密,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从事经济管理、会计、财政、审计、金融2年以上,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开展审计业务工作。
工作经历以201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3.年龄要求为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
4.具有经济类专业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审计师、会计师资格证的人员不限专业。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
报名地点:怀化市审计局人事科(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大楼A栋19楼1922房)。
联系电话:0745-2219230
报名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怀化市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4)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的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者有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市审计局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分两场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审计相关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审计、会计等相关业务能力等。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一并入围。主要测评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前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分到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试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经市审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由市审计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组织、人事及工资等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宜
1.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2.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经本次公开选调调入市审计局之后,在本局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219227
附:怀化市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怀化市审计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