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龙山县公开招聘50名城管辅助执法人员
2015-11-10 14:26:15   来源:湘西龙山县人社局网站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维护老城区改造成果,经龙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管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男性城管辅助执法人员50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维护老城区改造成果,经龙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管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男性城管辅助执法人员50人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城管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二)现实表现好,无违法犯罪行为;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视力良好,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病病史。身高在1.62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不超过90公斤。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2日至1997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户口在龙山县或者升入大中专院校前户口在龙山县,未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含高中、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给予适当加分(复员退伍军人加4分,大专学历加3分,本科学历加4分,下岗职工加4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户口不在本县的;

2、受到司法机关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有违法犯罪前科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自身原因辞职或者违反规定被解聘的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原聘用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宜从事城管辅助执法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

(二)报名地点: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龙凤广场背后);

(三)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未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须提供单位证明,本人近期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公开招聘城管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

(四)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五)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六)资格审查。

1、由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核时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执行:6分47秒内完成1500米中长跑人员为合格。

体能测评时间:2015年11月15日;地点:县思源实验学校操场。

五、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

1、笔试(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时在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地点在: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工股(老干局四楼)。

2、面试(100分):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是考察报考对象需具备的相关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若体检对象末位出现考试分数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指定医院和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核

重点考核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思想作风等。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信息发布网站公示预录人员名单。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拟聘公示无异议后,由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排到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从事城管辅助执法岗位工作。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城管辅助执法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12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构成为:1200元+绩效工资+加班费。同时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注意事项

报名资格审定情况、各步骤的通知事项在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龙山人社局网、龙山城管网等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八、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城管辅助执法人员工作,由招聘城管辅助执法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人社局 0743-6230186,城管局 0743-6222210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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