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职消防员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程序、管理方式及报酬
1、招聘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2、招聘程序。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3、管理方式及报酬。首先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享受休假4天,培训期间只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人民币,食宿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经过岗前培训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其工资福利待遇按非现役管理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月工资为人民币25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考评奖500元,消防车驾驶员另发放岗位补贴每月500元人民币,专职消防队员执勤模式一般为工作2周、休息1周,用人单位为消防员统一购置“五险”,工作期间食宿均由用人单位提供。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此次招聘专职消防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表:
用人单位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要求 |
东安县消防大队 | 驻芦洪市镇专职消防员 | 12人 | 1.性别:限男性 2.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具有B型以上驾照,可适当放宽条件) 3.身高:165厘米以上 4.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消防车驾驶员要求有B型及以上驾照 |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和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东安县消防大队警务窗口。
(三)报名资料: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试
只进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应用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和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直到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到需聘人数止。经过体能测试后,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由用人单位对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等进行政审。
七、聘用
政审结束后,由县消防大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东安政府网进行公示。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入围的一律取消资格。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一律追究责任。
九、此公告由东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4228779
东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