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永州一中、永州四中2015年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及《关于加快永州高中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永办发[2014]27号文件),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5年度永州一中、永州四中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5年度两校引进、招聘工作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引进、招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何宁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王亚春、陈宗华、陈英、李正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两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日常事务,由欧阳媛卿任办公室主任。
两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邀请市纪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进行指导监督。
三、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永州一中人才引进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
永州一中公开招聘语文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
永州四中公开招聘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1名、心理学教师2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师职业,爱学生,爱读书,爱学习;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具有相关资质。具体条件详见附件3。
五、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办法
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两校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规定,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z12333.cn/)、永州一中校园网(http://www.hnyzyz.com/)、永州四中校园网(http://www.yzsz.net)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2015年10月15日—10月21日)
报名应聘永州一中的人员从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永州一中网站下载《永州一中应聘人员登记表》或《永州一中人才引进人员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永州一中应聘人员登记表》或《永州一中人才引进人员登记表》、《永州一中应聘人员备案表》及电子简历(电子简历应含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如:永州一中-数学-张三-研究生)发送邮箱yzyizhong@163.com。
报名应聘永州四中的人员从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永州四中网站下载《永州四中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永州四中应聘人员登记表》、《永州四中应聘人员备案表》及电子简历(电子简历应含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如:永州四中-数学-张三-研究生)发送邮箱zyhua66@163.com。
2.资格审查(审查时间:10月22日—10月23日)
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2张一寸免冠彩照)分别到招考学校(永州一中、永州四中)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领取笔试准考证。所报岗位如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职数。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上午9点—11点)
地点:永州一中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引进、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在两校网站。
2.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4日
地点:永州一中
教师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总分为100分。学校提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题目,并提供相应的教材和参考书籍。考生将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说课情况给出分数并当场宣布。
3.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在两校网站。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两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六)公示
两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八)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引进、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两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两校2015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按有关规定惩处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引进、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永州一中:0746—6223280、0746-6239091欧阳媛卿;永州四中:0746-8626667、0746-8626005 郑玉华
引进、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永州一中:13085426098 李晓平;永州四中: 15869959111李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