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怀化市溆浦县招聘交通协管员15人
2015-08-26 09:50:38   来源:溆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评论:0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更好地服务于溆浦创“国卫”和创“省级文明县城”活动,根据目前现有交通安全管理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县政府同意面向本县城镇退伍军人公开招聘交通协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更好地服务于溆浦创“国卫”和创“省级文明县城”活动,根据目前现有交通安全管理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县政府同意面向本县城镇退伍军人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5名。

一、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热爱交通协管工作,本人无违纪违法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2.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1.68米以上。

3.男性。

4.溆浦籍城镇常住户口。

5.退役(伍)军人。

6.身体健康,仪貌端正。

二、报名

时间:2015年9月7日至8日

地点:溆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要求: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伍证、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体能测试

2015年9月12日上午8:30,按《准考证》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500米长跑。根据该项测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考试对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时间:笔试2015年9月12日下午15:00至17:00,面试9月13日。

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行政职业能力、计算机操作(汉字输入)。

五、体检与考核(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参照湘人社工字[2010]78号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参加考核(察),考核(察)工作参照湘人发[2010]27号文件执行。体检及考核(察)不合格而空缺名额,从考生综合成绩中按排名先后顺序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县政府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招聘对象签订期限为一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现合格者予以续聘。聘用人员月工资1500元并享受社会保险等待遇。

溆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溆浦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溆浦县复原退伍军人接待安置办公室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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