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委办同意,决定面向长沙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人数
长沙市范围内(包括长沙、浏阳、宁乡等县市)具有公务员身份、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干部2名。
三、资格条件
(一)资格
1、身份要求:具有公务员身份,中共党员;
2、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二)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奉献精神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底,不含公务员试用期),且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3、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在长沙晚报刊登选调信息,在长沙机关党建网、长沙人才网刊登选调简章,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从相关网站下载《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将报名登记表(照片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csgwbgs@sina.com。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至7月20日。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在长沙机关党建网公布。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三)资格面审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半身彩色照片2张、本人现实表现资料(包括代表性文稿和获奖荣誉等)参加面审,面审合格后当场发给准考证。面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面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分两轮,第一轮笔试内容为申论,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见准考证。第二轮笔试内容为撰写调研报告,时间另行通知。两轮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在长沙机关党建网公布。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出现进入面试名单人员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与考察,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体检、考察均合格,由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对象。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试用
拟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市直机关工委与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
(八)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的职级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纪工委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88667488
附件: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