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人才网http://www.hnrcsc.com、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sj.gov.cn、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lsjrsj.com和冷水江市电视台等媒体发布):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考核、审批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公开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质量。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一《2015年冷水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二《2015年冷水江市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未转正的特岗教师;
3、冷水江市在职普通中小学教师不得报考教师岗位;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5届毕业生;
7、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与岗位
(一)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45名普通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采取定岗到校,按照需求计划岗位直接招聘至我市普通中小学),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殡葬管理办公室2名,冷水江市电视台5名,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合同聘用制,其岗位待参加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需达到竞聘条件),如该单位无对应职数,则高职低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8月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方式和开考比例: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娄底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开考时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缴费、摄像、登记输机的先后顺序进行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携带《冷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三,一式二份)及承诺书(附件四)、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近期同底免冠1寸半身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现场摄像。往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供信息网上查询。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材料。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报名表和承诺书自行到市人社局门户网下载)。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进行缴费、摄像、登记。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现场通知单领取准考证。普通全日制学历的认定以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为依据,专业审查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为依据。
(3)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6、报名费用:200 元/人
7、咨询电话:0738-8990083 0738-8990076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播音主持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总成绩(所有单科、合成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所有考试成绩在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布。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①时间:2015年8月8日
上午 9:00-11:00 教师岗位:专业知识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 申论
②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如下:
①小学普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湖南省普通初中语文(语文版)、数学(湘教版)现行教材,语文、数学各占50%;
②初中、高中各科目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冷水江市普通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人教A版必修)。
③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对象
所有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①教师岗位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②其他岗位按申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娄底市人社部门同意,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
面试工作分为4个组,分别是:①教师岗位小学普师说课面试组;②教师岗位初、高中说课面试组;③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组;④结构化面试组。
①小学普师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说课(备课1小时,说课10分钟),面试内容为考生任选小学五年级小学语文或数学科目参加面试。
②初、高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说课(备课1小时,说课10分钟),其内容为对应层次对应学科现行教材(初中为八年级教材、高中为高一教材)。
③播音主持岗位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即新闻稿件的播报,主要是测试考生的音质、普通话的标准程度、语言的流畅性及节奏感;上镜形象测试,主要是现场试镜,注重气质、形象和仪表。
④其他岗位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每组面试评委 设为7人,其中设主评委1人(所有评委都异地聘请)。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1、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2、播音主持岗位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具有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者优先;再相同的,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优先。
3、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申论成绩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三)体检
体检对象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进入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为考核对象,如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核组的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等考核所需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过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和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娄底市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须明确新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录)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其参加冷水江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对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38-531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