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5-07-21 09:54:50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论:0 点击:

湖南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为湖南省人防办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人防内部通讯联络及人防警报接收,传递;人防系统人防通讯业务指导;战时防空袭的通讯保障等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

湖南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为湖南省人防办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人防内部通讯联络及人防警报接收,传递;人防系统人防通讯业务指导;战时防空袭的通讯保障等工作。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在省人防办党组的领导下,省人防办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人防办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团结协作,品行端正;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条件;

(六)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1、无线通信专业技术岗位,计划1人,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30岁以下,能够到工作现场参与通信及通信工程建设。同等条件下,有无线通信专业资质证书者优先。

2、通信网络专业技术岗位,计划1人,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30岁以下,能够到工作现场参与通信及信息工程建设。同等条件下,有通信网络专业资质证书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hnrst.gov.cn)、湖南省人防办政务公开网站(rfb.hunan.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9时—2015年7月30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长沙市枫林一路491号办公楼5楼人事处。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直接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防办政务公开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工作态度等。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省人防办政务公开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传真): 0731-88839978(办人事处)

0731-88839909(中心综合科)

监督电话:0731-88839949(办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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