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邵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邵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邵人社发[2013]1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邵人社发[2014]73号)的要求,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邵阳市国土资源勘测设计院和邵阳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为经费自筹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邵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所报考岗位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3、截至2014年毕业三年以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全日制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
4、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工作技能和相应证书资格(毕业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5、凡被学校留级处理或受过学校处分的毕业生,不予接受报名。
三、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见附表2)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 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持有关证件报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或多报职位。
⑴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7日至29日
⑵报名地点: 西湖路474号国土大厦院内
⑶报名时须持证件及材料: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见附表1),并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三张。
⑷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由邵阳市国土资源局书面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⑸考生于2015年3月31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2、考 试
考试分为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和国土资源专业技能测试。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参加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理论笔试:专业理论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4月8日上午9:00-10: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为本职位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笔试占综合成绩的70%。
(2)国土资源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邵阳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人社部门指导,邵阳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文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写作,网站平面设计员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网站平面设计制作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定于2015年4月1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
3、体检
按照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占7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理论笔试成绩为准。报考职位在报名时符合开考条件,而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考生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科成绩必须都在60分(含)以上,否则不得参加体检、不得列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邵阳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应聘人员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及学习和现实表现。
5、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邵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ysmzj.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邵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739—5312025,咨询电话:0739—5320155。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2、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3、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