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县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拓展社区服务、完善社区功能,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察),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共28名,聘用后均到社区从事社区服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宁远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社区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后出生)。
3、能熟练计算机操作,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
4、具有社会工作师证和社会助理工作师证的优先录取。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位要求的工作职责。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3年、辞职未满1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基政股。
3、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29日上午。
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考专业知识一科,参考教材为《社会工作实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初级)。
3、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三天。
4、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如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实际操作为计算机操作,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人选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录用后分配到社区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有关部门及招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执行政策,严格按招聘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违纪考生,一经发现,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对违纪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进行纪律处分。
(八)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46-7323908
0746-7667298
宁远县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