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人民医院2013年招聘14名专业技术人员
2013-04-08 09:44: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了加强韶山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韶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现有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状况,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

为了加强韶山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韶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现有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状况,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与实际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韶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4人。其中临床医师9人,康复医学1人,心电图1人,护理2人,信息技术1人。具体详见韶山市人民医院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与计划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和心电图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护理和信息技术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报考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及信息技术等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电图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韶山市人民医院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与计划表(附表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韶山网” (http://www.shaoshan.gov.cn)和相关专业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4月2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共七天。

  (2)报名地点:韶山市人民医院政工人事科(门诊大楼4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按照所公布的招聘岗位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考试与报名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韶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此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考者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参加报名。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带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现场报名的,必须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后,在“中国·韶山网”( http://www.shaoshan.gov.cn/)下载《韶山市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发送到邮箱 286291941@qq.com,并凭上述相关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条件等如有误差,概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的面试人员的确定,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其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三)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基础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临床、康复、心电图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主要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护理专业以护理“三基”为主,信息技术以计算机专业知识为主。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韶山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22日—4月26日

  领取地点:韶山市人民医院政工人事科(门诊大楼4楼)(联系电话:0731-55690267)。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应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实际技能考核

  (1)由韶山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者均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参加面试、实际技能考核人员的确定:

  参加笔试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如有考生中途放弃面试(技能操作)考试的,根据有关规定和笔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为一次。

  (3)面试、实际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10%和技能操作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韶山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考生中途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和考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常情况,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为韶山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须在用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五、本次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由韶山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招聘工作报名及咨询电话

  韶山市人民医院政工人事科: 0731-55690267

  胡孝文 13017143737或15107323838

  刘永忠 13975253508 Email: 286291941@qq.com

  附表1:韶山市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与计划表

  附表2:韶山市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韶山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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