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株洲市攸县教育局招聘20名初中教师
2012-12-25 00:53: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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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和《2012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招聘20名农村初中教师,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攸县农村初中教师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卫湘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建勇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文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县组织、监察、编办、人社、教育等部门抽调,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招聘方案、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政审等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农村初中学校专任教师20名,其中数学教师4人,物理教师4人,化学教师4人,生物教师4人,地理教师4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且获相应学位;

  5、具有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6、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面试考核工作的组织

  面试和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面试。面试命题、保密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主要了解考生现实表现。

六、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县教育局拟定初步招聘方案,由县人社局审核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方案经审定后,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在省、市、县人才信息网、县红网、县公众信息网及湖南科技大学和衡阳师范学院网站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点设湖南科技大学和衡阳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及攸县教育局政工股,报名时间为12月下旬,报考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原件和近期彩色一寸照片3张。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监察局、教育局共同负责,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联系方式:

  湖南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巢炜联系电话:0731-58291224

  衡阳师范学院就业指导处

  联系人:谭处长 联系电话:0734-8486651,13973405679

  攸县教育局政工股

  联系人:谭新龙联系电话:0731-24223810

  (四)面试。面试地点设湖南科技大学和衡阳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面试时间:2013年1月10日至11日,面试方式为说课。

  (五)与面试、考察合格的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聘用合同待应届考生于2013年6月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并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签订。

七、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公正性,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731-24222449(攸县监察局)

  0731-22910350(攸县人社局)

八、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对象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竞聘资格。

  附件:攸县公开招聘农村初中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攸 县 人 社 局

  攸 县 教 育 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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