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教育局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需补充的19名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骨干教师岗位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毕业生岗位招聘录取人员编制到校不到人,经费由市财政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标准同等核拨,工作2年后,优秀者可作为骨干教师办理上编手续。
3、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岗位(共19个)
毕业生岗位7个、骨干教师岗位12个(详见附表)。
四、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报考骨干教师岗位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表)。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正高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表)。
3、报考毕业生岗位必须是2010-201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且同时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2年11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
5、符合招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暂定于2012年12月3日上午9:00—12月5日下午5: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上午9:00—12月21日下午5:00。
3、在长沙考试网报名结束后,考生还必须将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hmaorsc@163.com,以备资格初审;未按时发送相关证件扫描件的或上传证件不足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电子邮件的标题应为:应聘岗位类别(毕业生或骨干教师)+应聘专业+姓名。
需发送至电子邮箱的证件:
骨干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证书证明)。
毕业生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硕士及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
4、报名要求:
六、联系方式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填写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和长沙市教育局共同实施。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文档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6、资格初审合格后,在长沙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12月2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生须凭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4、笔试成绩确定:考生按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于2013年1月7日—8日,考生可在长沙考试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1月10日(上午8:30—12:00)向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1月11日(下午2:30—5:00)领取查分结果。
6、笔试成绩不带入考核。
(三)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若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3,则全部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博士研究生和具有省人社厅认可的正高职称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且不占该岗位经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额。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1月15日在长沙考试网和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2次。
(四)考核
2、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方案长沙考试网和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3、考核由面试和试教组成(部分岗位考核由面试、试教和实际操作组成)。
4、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顺序抽签决定。
5、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五)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为准。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按试教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与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和长沙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2、当出现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按试教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聘用人员。
2、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考试网和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沙市圭白路16号(乘坐806、120路公交车可直达)
咨询电话:0731—89768413(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蒙老师、谢老师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832599(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监督电话:0731-84899738(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907996、84907997(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相关网站: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
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
长沙教育信息网(www.csedu.gov.cn)
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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