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长沙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将于近日组织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市直各招录单位自行确定。请体检入围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人员名单已于6月22日公布)。
三、体检标准
按照《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接到招录机关体检通知后,请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3、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无特殊情况,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已怀孕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4、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中 共 长 沙 市 委 组 织 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