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湘西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公务员招考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湘西自治州地税系统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6月1日-- 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 资格审查具体地点:湖南省吉首市红旗门州地税局办公楼五楼人事教育科。
3. 联系电话:0743-8265144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5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含考核鉴定意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