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常德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见《常德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附件1)和《常德市2015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附件2)。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含公安、森林公安、监狱警察,法院司法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对象,具体见《常德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对象名单》(附件3)和《常德市2015年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对象名单》(附件4)。该名单中,如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参加体能测评。
网上报名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6月2日前携带准考证到区县(市)委组织部签署“审查合格”意见并盖章,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地点和时间
党政群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招录人员资格审查地点为湘西北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柳叶大道189号),选调生资格审查地点为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会议室(中共常德市委院内一办公楼四楼)。资格审查时间均为6月1日-2日,每天8:00-17:30。
体能测评对象集合时间为6月3日上午7:00,集合地点为常德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柳叶大道2998号)。
资格审查时间与体能测评(含递补)的截止时间至6月10日17时。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5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1寸免冠照片4张(照片后写本人姓名)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人员需提供《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三份,中共党员、担任班以上干部证明材料,校系以上荣誉的奖励证书及复印件。
2.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含考核鉴定意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其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该招考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将于6月11日上网公布。
面试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15日。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
2.常德市2015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