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见附件1:《2014年长沙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附件2:《2014年长沙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
体能测评对象为湖南省坪塘监狱(职位代码01012101、01012102、01012103)、长沙市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代码(职位代码01013101、01013102)、长沙市森林公安局(职位代码01023101)、浏阳市镇头镇武装专干(职位代码01037125)等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8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五),地点为各招录机关人事处。选调生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附件3:《长沙市2014年选调生选拔资格审查须知》。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由各招录机关确定。
请考生主动与各招录机关联系,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的时间由招录机关通知。递补人员名单不另行上网公布。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于5月13日(星期二)上网公布。
面试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18日。
咨询电话: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8667269
长沙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8666045
举报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731-84907966
附:
2、2014年长沙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xls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长沙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