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株洲市档案局决定面向全市(含县市区)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科员以下(含科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获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档案、图书情报、历史、新闻与传播、汉语言文学、法律专业毕业证书之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7、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株洲市档案局网http://daj1.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zldbz.gov.cn;
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rsks.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8日—9月30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株洲市档案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575号),网上报名自行下载《2015年株洲市档案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株洲市档案局网http://daj1.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zldbz.gov.cn、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rsks.gov.cn下载)。
3、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有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近期彩色(红底)免冠1寸照片2张。
网上报名人员将填好的电子报名登记表发送至zzsdaj@126.com,在笔试前一天,必需将以上所需资料送交株洲市档案局人事教育科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及以上所需资料送交株洲市档案局人事教育科审查。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笔试主要测试行测和申论。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测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五)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档案,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进入考察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因本人自动放弃、单位不同意调出、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选,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档案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调入
拟调人选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的、考试舞弊的、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2、对考察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调配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咨询电话:0731-28680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