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株洲攸县选调乡镇公务员公告
2016-06-03 11:26:02   来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择优选调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攸县乡镇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择优选调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攸县乡镇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攸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唐卫湘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李子善同志担任,成员由组织、人社、编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文庭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 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 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的人员。


  (二) 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原工作单位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自愿在攸县工作五年以上,同意五年内不外调。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在试用期内人员。


  2、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立案查处的,受纪律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 发布信息


  在株洲人事考试网、攸县公众信息网、攸县电视台发布选调工作信息,并在县人社局醒目处张贴,公布时间不少于七天。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到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报名,地址:攸县东城新区发展中心10楼1033室。


  网络报名者可将所需证件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发至攸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电子邮箱和地址:183765133@QQ.com 或549012437@QQ.com。攸县人社局组织专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认真填写《攸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报考人员须履行诚信承诺,无论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 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遴选计划。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前由组织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公务员登记表》或《对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有关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五、 纪律要求


  从事选调的组织及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循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 其他事项


  1、各项流程以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未及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2、本次选调工作的咨询电话为:0731-24327823,如有未尽事宜由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攸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


  攸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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