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审计厅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
2016-04-25 11:08: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补充审计力量,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提升审计工作水平,湖南省审计厅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一、选调计划选调文秘人员2名,审计业务人员6名。职位一:文秘工作岗位。选调公务员2名;职位

为补充审计力量,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提升审计工作水平,湖南省审计厅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

一、选调计划

选调文秘人员2名,审计业务人员6名。

职位一:文秘工作岗位。选调公务员2名;

职位二:审计业务工作岗位。选调公务员6名。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具备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4年1月1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含试用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

(四)报考职位一的,应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政策研究室、调研室)文字综合岗位工作3年以上;

(五)报考职位二的,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审计学、财政学、财务管理、会计学、税收学、投资学专业本科毕业,且在现工作单位从事审计、财政、财务、会计、税收、投资工作2年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现单位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单位、违规取得公务员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年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研究与公示、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审计厅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审计厅网站,下载《湖南省审计厅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向规定的报名邮箱提交下列资料的扫描件:

1.填写完整、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审计厅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公务员录用表(包括考录、调任等)、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邮箱:3390763548@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2日。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受理。

(三)资格初审。

湖南省审计厅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审计厅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公布笔试的时间、地点。

(四)笔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因个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五)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湖南省审计厅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审计厅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3.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

4.公务员录用表(包括考录、调任等)、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报考职位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起草的代表性文稿或公开发表的文章10篇(未署本人姓名的文稿须由单位证明为本人撰写或以本人为主撰写)。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湖南省审计厅网站上公布。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主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信息,并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与业绩、遵纪守法、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研究与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湖南省审计厅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在湖南省审计厅网站、拟选调人员工作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转任。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到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办理转任手续。

四、相关事项

(一)此次选调的对象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参加选调的公务员要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自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和相关信息,并遵守选调工作的相关安排。严禁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提供的个人资料和相关信息不真实,取消该报名人员的选调资格,并通报至其工作单位。

(三)选调到湖南省审计厅工作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如工作需要,每年出差不少于160天。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南省审计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选调咨询电话:(0731)89976236。

选调监督电话:(0731)89976143。

湖南省审计厅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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