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长沙市城管执法队伍招录引进
维语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省公务员局同意,2012年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拟招录1名维语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参加2012年度湖南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且报考了长沙市职位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精通维语、汉语,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9月24日至9月26日,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参加2012年度湖南省公务员招录笔试准考证以及成绩单到市政府一办公楼728房(电话:88666042)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维语、汉语语言和表达能力。
四、体检。面试成绩第一名即为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五、考察。考生体检合格后即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作为本次招录引进对象。
六、录用。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长沙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2012年长沙市城管执法队伍招录引进
2012-09-21 09:29: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2年长沙市城管执法队伍招录引进维语专业人才公告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省公务员局同意,2012年长沙市城市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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