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面试和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要求,现将我部面试和专业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人选的确定
我部将根据招考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员。在面试和专业考试前,我部将按报考要求审查相关材料,如考生无法按时提供材料或提供的信息不实,我部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考试包括外语(英语和非通用语)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英语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报考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还须参加本语种的非通用语考试。
三、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我部将按照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考试成绩占15%)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最终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其他事项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有关要求将及时在我部网站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65198573、65198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