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儿童医院下半年招聘2人公告
2017-12-05 09:32:00   来源:湖南省人社网   评论:0 点击: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省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医院监察审计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人岗相适、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报考需要提交有效执业(职业、从业)资格和注册证岗位的应聘者,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职业、从业)资格报考和注册的条件。

(六)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

1.儿研所研究人员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遗传学专业、年龄40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博专业一致。

2.眼科医师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眼科学专业、年龄40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博专业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和湖南省儿童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0日17时止

3、报名地点:湖南省儿童医院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请应聘者在湖南省儿童医院官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持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应聘医生岗位者提交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注册期内,有工作单位的请出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慎重填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儿童医院网站公布。

医院将在每个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任何环节审核出应聘者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湖南省儿童医院官方网站(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实际操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动手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

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儿童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看。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需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岗位其工作有特殊要求的需附加体检项目。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及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后,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其他事项:所有新进人员执行备案制管理,其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现行统一政策和标准,与现编制实名制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养老保险水平和职业年金水平与现编制实名制人员同等对待。其他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参保、缴费。同时依据国家、省、医院统一职称政策,享受同等评审晋升、聘任职称。

咨询电话: 0731-85600909(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 0731-85356864 (医院监察审计部)


湖南省儿童医院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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