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农业委员会直属单位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3名公告
2017-11-24 11:25:52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论:0 点击: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现开设农林、制造、车辆、财经、商贸、食品、人文、电子信息八大类共40个专业。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职教师和4名专职辅导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和省农委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省纪委驻农委纪检组和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综合考评、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人才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愿意为学院的发展努力工作,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能吃苦耐劳,关心爱护学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三农网、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其他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17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后到现场确认的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取消资格。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dk.hnbemc.com:8090/jobbm.aspx),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并以附件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提交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须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确认时,报名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东湖校区博达楼二楼2-024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现场审核确认。

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专业审查参照教育部学科目录执行。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专职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

面试、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试讲。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学识水平等;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

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才艺展示等。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三农网和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应聘专职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可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农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84637166(学校组织人事处)

0731-82228893(省农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 0731-84637003(学校纪检监察室)

0731-82222146(省纪委驻农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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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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