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民政厅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
2015-06-01 10:20:53   来源:湖南省人社厅网站   评论:0 点击: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所属事业单位湖南省荣军医院、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所属事业单位湖南省荣军医院、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湖南省民政厅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rst.gov.cn)和湖南民政网(www.hunan.mca.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8日(上午8:30—下午17:3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见附件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rst.gov.cn)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同意报考的证明,直接到各招聘单位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湖南省荣军医院的请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发送至2076129957@qq.com邮箱(学历材料需附学信网证明);应聘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的请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发送至10088798@qq.com邮箱。并请注明邮件标题名称: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凡因本人填报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网上报名的考试前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审核时请携带已填写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和本人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现场审核 (时间另行通知) 。

(三)资格审查: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民政网公布。请自行关注湖南民政网发布的关于发放《准考证》的通知,并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应聘湖南省荣军医院法律和文秘岗位、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供用电管理、会计和文秘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应聘湖南省荣军医院、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技能操作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技能操作测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技能操作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和表达能力等。

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技能操作、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笔试、技能操作、面试和体检。

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民政网站公布;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放弃体检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证明;应届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31-84502094(省民政厅人事处)

0731-85471491(省荣军医院)

0731-84719300(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监督电话:0731—84502083(省民政厅监察室)

附件:

1. 2015年湖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2. 2015年湖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点联系表.xls

湖南省民政厅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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