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天心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征地拆迁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共8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心健康;
2、要求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4、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5、年龄在35岁以下(有征地补偿拆迁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5年5月6日—8日
地点: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天心区分局人事监察科(新姚南路188号712室。可乘坐公交车105路、705路、206路、20路至九峰小区北门下车。)电话:0731-87962605(谭科长)
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并填写《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天心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可下载)。
(二)资格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电脑操作)两个部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103号令)、《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长政发【2008】30号)、《关于调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3】23号)等。
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地点: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天心区分局九楼。
2、面试(含电脑操作)
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天心区分局九楼。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
(五)递补: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面试结果,由人事监察科上报区国土分局领导讨论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天。
(七)聘用: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待遇
1、试用期间,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2、试用期满后,按照《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天心区分局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要求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3、适应工作且优秀的工作人员经过考核可升任项目负责人,待遇可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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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天心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天心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所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