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桃江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编制)58名,其中直接招聘33名,考试招聘25名。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15年5月11日至5月13日在桃江县政务中心一楼政务大厅报名,联系电话:0737-8883697。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个考生限报1个职位。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专业资格审查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未列入目录的,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的结果为准。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日。
4、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直接招聘:只进行综合考核,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本职位报名人员中综合考核无合适人选,则取消本职位招聘。
2、考试招聘: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内容根据各相关职位分别为公共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2)面试入围人选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如拟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1、直接招聘的,以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招聘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比以职位表为准),如拟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应聘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应聘同一职位综合考核结果和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三、本次招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本公告由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桃江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职位表.xls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