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县招聘一批党风政风监督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要求
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区居民、农民等社会各界人员,具备以下条件,提出申请,经县纪委审核同意,即可成为党风政风监督员。
1、本人自愿,年龄18-65岁,身体健康,有参加监督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2、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3、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思想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党风政风监督员的职责和任务
1、广泛收集、真实记录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事)件提供信息和线索;
2、参加相关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
3、向县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人民群众对我县党风政风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4、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5、参加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针对干部作风建设开展的明察暗访、检查、评议;
6、办理县纪委、县监察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有意者请携带彩色一寸证件照至县纪委党风室(县党政大楼6201)填写报名表,联系电话:8218113,联系邮箱:503558675@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
2、考察:报名截止后,县纪委将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考察,确定人选。
四、其他事项
1、县纪委将对报名者的身份进行保密,并明确专人负责与党风政风监督员进行单线联系。
2、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一切活动都是义务的、无偿的。对于党风政风监督员提供的违纪违法案件信息或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县纪委将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桃江县党风政风监督员报名表.doc
中共桃江县纪委
桃江县监察局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