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地处长沙市中心,南临五一路,北至湘春路,西依湘江大道,东靠黄兴北路,是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文秘人员(合同聘用)。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统一考试、考察,择优录取。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男女不限。
2、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刑事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3、有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至3月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通泰街街道办事处四楼401办公室。
开福区寿星街36号(上城金都后面)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所获荣誉和发表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可先提供复印件)、两寸近照两张。
4、报名咨询电话:0731—84145279 联系人:邓玮珏
(二)考试
1、笔试
①考试时间:初定2015年3月12日
②笔试内容:材料分析及写作能力,笔试全程用计算机操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①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②面试由街道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形式为现场提问。
④面试考官由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组成。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①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实施。
②面试工作结束后,取综合成绩前三名参加体检;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按面试成绩依次补录。
2、考察
街道办事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全面了解拟聘用对象的道德修养、实际能力、遵纪守法及其他有关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四、福利待遇
临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加班费另算),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签三年),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含加班费400元),年终绩效奖金按照考核情况发给600—800元/月的年终奖金,按相关规定购买保险。
附件: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