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名额
临时聘用人员(书记员岗位)若干。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28周岁以下;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法学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技能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并具备良好的文字记录能力;
(五)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薪酬待遇
月工资1600元(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2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地点:零陵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2张免冠2寸照片。
(二)资格审查。零陵区人民法院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届满,适合工作要求的,按程序与永州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本公告由零陵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6330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