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建立“相马、赛马、惜马”机制 强化干事创业用人导向的意见》(常发[2013]4号)和《常德市“四个一”人才工程实施细则》(常人才发[2014]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招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聘数量及专业
共招聘65名。具体单位、数量及专业见附表。
另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如愿意到常德市事业单位工作,可与市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按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审批办法》(常人社发[2014]5号)文件规定,经与用人单位衔接,考核合格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四、大体时间安排
(一)1月15日前发布招聘信息,到部分高校进行宣传;
(二)3月5日至15日网上报名;
(二)3月20日前组织笔试;
(三)面试前2天进行资格复审;
(四)3月28日前组织面试;
(五)4月5日前组织体检;
(六)4月12日前组织考察;
(七)7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
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及要求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36-7786314、789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