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简称省水电设计研究总院)是湖南省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位于长沙市劳动西路26号,是全国水利水电行业中专业门类齐、规模大的国家综合甲级勘测设计科研院所之一,主要承担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规划及技术咨询工作。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2011]45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省水利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省水利厅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和其他要求。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表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省水利厅、省水电设计研究总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省水电设计研究总院人事教育处(长沙市劳动西路26号省水电设计研究总院综合信息楼2412房)。
4、报名要求: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原件复印件)直接到省水电设计研究总院人事教育处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省水利厅网站予以公示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和水利方面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考试成绩在省水利厅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486306(省水利厅人事处)
0731—85607694(省水电设计院人事教育处)
举报电话:0731—85607600(省水电设计院监察室)
附件: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
湖南省水利厅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