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考聘用制新闻记者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永顺县广播电视台的新闻宣传水平,更好的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制记者。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职位
新闻记者3人,性别不限。
三、招考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新闻或中文专业。新闻相关专业毕业的可适当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
2、身高条件: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专业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年龄要求: 28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达到相应职业国家标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5、政治思想素质强,综合素质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6、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报考:有违法记录,或正在立案审查未结案的。
四、招考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日至16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永顺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联系电话:(0743)5223359。
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交报名费100元,同时递交单独上稿文字、视频作品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如实填写《永顺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考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公共知识》40分,考试内容以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知识》6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主要为新闻理论和写作基础知识。
2、加分条件
①、凡在本台连续实习一年以上并考核为合格的考生可在总分基础上加5分;
②、凡在湘西电视台《湘西新闻》等省内地市级新闻专题栏目单独发稿的考生,可在总分基础上获得发稿一篇加1分,最高加5分的加分,凡在湖南卫视单独发稿的考生,可在总分基础上获得发稿一篇加3分,最高加10分的加分(此项加分以最高分为准,不累计加分。加分证明材料以宣传部统计和电视台发稿视频为准)。
3、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4年12月19日在永顺县广播电视台进行考试。
(三)录取比例和计分办法
1、按3:1的比例录取,报名名额达不到录取比例的,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录取名额;
2、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的,按学历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为招聘对象,如政审、体检不合格的由后一位递补。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新修订的《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行,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予复检。
六、公示
笔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示结果,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监督。
七、录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为合同制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并报送县人社局加盖“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签订专用章”进行备案。聘用人员需为本台连续服务3年,合同签订之日交违约金一万元,服务期满后由台方一次性退回,合同期内自动离职的视为违约。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工作为合格以上者,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及待遇
聘用工资额按底薪加稿酬制计算。聘用人员按照《社会保障法》的规定,享受永顺县广播电视台同类人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
九、有关说明
(一)在招聘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三)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名额,依次进行递补。
十、本简章由永顺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永顺县广播电视台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