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环境监测站是衡阳市环境保护局二级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对辖区内的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环境要素的常规性监测和各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性监测,负责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和参与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环境监测岗位5名、环境应急监测与现场处置岗位5名,仪器设备维修岗位1名,核监测岗位1名。详见附件1:《2014年衡阳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1:《2014年衡阳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市环境保护局网和《衡阳日报》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8 日17时,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衡阳市环境监测站办公室(衡阳市雁峰区苏眼井1号(可乘101路、115路、145路、159路、160路公交车到达)。咨询电话:0734--289286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名)
4、报名要求:(1)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提供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在环境监测系统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经初步资格审查后,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费每人10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凭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可免交报名费。(2)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3)报名信息要准确、真实。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要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