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今年下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小学学前幼儿教师、公开招聘4名职业中专专业教师,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蓝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小明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盘德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素萍,副县长吴新波任副组长;县人事、财政、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教育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劲松任办公室主任,县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唐艳红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计划
1、小学学前幼儿教师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2、职业中专专业教师4名:
(1)数控技术专业1名;
(2)机电专业1名;
(3)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1人;
(4)旅游管理或酒店管理专业1人。
三、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四、招聘的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基本条件
(一)小学学前幼儿教师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
4、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未受过刑事处罚;
7、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含)以上;
8、学历: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限学前教育专业)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9、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
(二)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基本条件:
除具备小学学前幼儿教师基本条件中的第1至6条外,旅游管理或酒店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其他专业课教师的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六、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资格审查与报名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由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工作人员现场采集报考人员身份证和照片信息。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0—22日
报名地点: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46-2211686(办)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1、笔试: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于2014年9月26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2014年9月28日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考试时间:201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小学学前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法的运用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考试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材内容。
2、面试:
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
面试时间:2014年10月12日。
面试地点:见蓝山教育信息网。
幼儿教师面试内容:
(1)内容一(8分钟,分值40分)
①抽取幼儿教材课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说课稿进行说课(5分钟,分值20分)。
②讲幼儿故事:内容自定(3分钟,分值20分)。
(2)内容二(8分钟,分值40分)
①视唱简谱:抽取一简谱,清唱(2分钟,分值10分)
②弹唱:抽取简谱自弹(键盘乐器)自唱一首歌(3分钟,分值10分)
③舞蹈:自选幼儿舞蹈舞曲,U盘自备(3分钟,分值20分)
(3)内容三(10分钟,分值20分)
命题简笔画(10分钟,分值20分)
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试教和实践操作:
试教(20分钟,分值40分):内容为现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材内容。
实践操作(60—120分钟,分值60分):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技能要求确定实践操作内容。
(三)体检
根据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分别依次按面试内容一、内容二、内容三的成绩高者优先(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则依次按试教、实践操作的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四)考察及资格复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被取消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政府网、蓝山教育信息网公示,同时在蓝山教育局张榜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到县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县教育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确定体检人员的排名方式),综合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拒绝按此规则选择岗位者,取消其录聘资格,不再替补。
3、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蓝山县服务五年,否则不予调动和调档(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三年内不得申请县内岗位调整。
八、纪律要求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213282(蓝山县监察局)
蓝山县人事局 蓝山县教育局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小学学前幼儿教师岗位拟分配表:
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土市中小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1名 |
洪观学校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1名 |
新圩学校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1名 |
正市学校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2名 |
大麻学校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1名 |
荆竹中小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1名 |
汇源中小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1名 |
犁头中小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1名 |
紫良中小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1名 |
早禾中小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2名 |
田心学校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2名 |
蓝屏学校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2名 |
浆洞中小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2名 |
大桥学校 | 小学学前幼儿教师 | 2名 |
合计 |
| 2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