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宁乡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5名作人员
2014-09-17 11:43: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宁乡县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共宁乡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宁乡县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共宁乡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基本条件

㈠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不含宁乡县内)。

㈡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㈢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㈣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㈤具有两年以上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经历,且具有法律资格证书(A证)。

㈥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㈦无违法乱纪、违反计划生育等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㈧具备选调职位专业和其他要求。

三、选调职位及要求

选调职位及具体要求见《公开选调职位表》。

四、选调程序

㈠发布公告

在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湖南省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湖南法院网(hunanfy.chinacourt.org)、宁乡人才网(www.nxxhr.com)、宁乡考试网(www.nxks.gov.cn)、宁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nxgov.com)、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www.nx12333.gov.cn)、宁乡县人民法院网(nxxfy.chinacourt.org)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㈡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1日至9月24日17:30。

2、报名要求: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从宁乡考试网(www.nxks.gov.cn)下载填写《宁乡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扫描后发送到邮箱nxrsks01@sina.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文件打包,且注明“姓名+法院选调报名+职位名称”标题。

4、最低开考比例: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得小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时,则相应调减选调职位计划数。

㈢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笔试。

3、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

4、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下午3点前在宁乡考试网公布。

㈣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复印件由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保存,一律不退还。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㈤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对象,并在宁乡考试网公布。如有放弃考察资格的,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替补一次。

㈥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与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经历等选调条件在考察中确认。

考察为差额考察,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不带入考察环节,被考察对象具有均等的机会。考察结束后,组考单位将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并在宁乡考试网公示。

㈦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替补一次。

㈧结果公示

将体检合格后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乡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㈨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并签定5年服务期协议。

调入人员享受机关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就业及住房问题。

五、其他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补充。

县人社局报名咨询电话:0731-88980725

联系人:文禹、黄敏

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731-87809055

联系人:刘毅梅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县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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