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关于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机关文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5-05 11:10: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是承担全市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咨询任务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为了加强文秘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市政府批准,面向全省党政群机关公开考试选调文秘工

  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是承担全市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咨询任务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为了加强文秘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市政府批准,面向全省党政群机关公开考试选调文秘工作人员1名。

  一、原则及方法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文秘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资格条件: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参加工作满2年(2011年4月以前参加工作)。
  3、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年龄在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的年龄放宽至3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四、公开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的形式。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至10日。报考人员从长沙经济社会研究网(www.zfyjs.changsha.gov.cn,与公选相关的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上下载《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然后将报名表发送到邮箱zhangminjun111@163.com。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报名地点:长沙市政府一办公大楼七楼西会议室。
  2、资格初审:对网上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名单将分批在长沙经济社会研究网公布。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审。
  3、资格面审:初审合格人员或者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任职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半身彩色照片参加面审。面审时间:2013年5月10日。面审地点:长沙市政府一办公大楼七楼西会议室。
  4、笔试。面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选调计划与面审合格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10,达不到1:10则取消考试或者减少选调人数。笔试时间定于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笔试内容:写作,重点考查经济分析、理论综合等文字表达能力。
  5、面试。时间定于5月18日。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进入面试。
  6、体检与考察。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市政府研究室研究确定拟调对象。
  7、试用。拟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市政府研究室与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
  8、调动。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公告
  5月6日至10日在《长沙晚报》、《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发布选调招考公告。同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长沙市政府门户网(www.changsha.gov.cn)、红网(www.rednet.cn)、长沙经济社会研究网(www.zfyjs.changsha.gov.cn)、星辰在线(www.changsha.cn)上发布招考公告及简章。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文秘人员工作由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市政府研究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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