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级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省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和教研教改基地、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及我院事业发展规划,我院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院党委行政的指导下,在院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院人事处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系(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职数、要求及待遇(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2013年5月1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院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详细的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相关证书和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查)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dysfrsc@vip.126.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系部。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数学系。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和纪委监察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考核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考试。教授和博士应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核方法:
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比计算,其中面试占30%、试教占70%)。
①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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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试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3)考核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提前通知。所有被通知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供核对检查。
5.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试教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410205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228227
招聘邮箱:dysfrsc@vip.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hnfnu.edu.cn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2年11月1日
湖南华政教育官方网址:http://hn.hzgw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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