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我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岗位信息
(一)招募计划
2018年全市“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为18名,其中湘潭县4名、湘乡市4名、韶山市2名、雨湖区8名。
(二)岗位信息
2018年全市招募岗位信息详见《湘潭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湘潭生源(参加高考时户籍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的2016、2017、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医学、师范等类毕业生。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但未列入招募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由县(市)区提出意见,报市“三支一扶”招募领导小组认定。
5.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支教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2)报考支医岗位须专业为“医学大类”,并要求在“三支一扶”服务期内(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规定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不予安置单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9:00-2018年4月2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9∶00- 5月12日上午9∶00。
(四)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哲学、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常识等基本知识。
(二)笔试时间
2018年 5月12日上午9:00—11:30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募计划,核减的岗位计划在岗位对应的县(市)区内进行调剂(见附件1备注)。调剂相关事宜,在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各种形式的作弊行为。
五、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2)进行现场审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特别提示:
1.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经考试考察招募的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方可派遣上岗,否则取消招募资格。
2.凭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考试考察招募的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方可派遣上岗,否则取消招募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三)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总成绩与笔试成绩都相同,以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八、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未合格者,允许申请一次复检。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招募。根据空缺名额,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对象,拟招募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十一、派遣上岗及待遇
招募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招募人员,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办理招募相关手续并组织培训;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具体基层服务单位(同一岗位由招募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具体服务单位)并派遣上岗。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为2年。期间按政策发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在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予以安置。
十二、招募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731-58267027
(二)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36759
(三)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1-58568994
附件:1.湘潭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docx
湘潭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