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郴州市法院系统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2016-05-28 16:35:43 来源:郴州市人社局网站 评论:0 点击:
根据《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
根据《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能测评对象为司法警察、司法特警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6月2日(星期三、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908办公室(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31号),联系电话:0735-2178693、217878618973508736。
3、体能测评: 6月3日(星期五)上午8:10,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01办公室集合(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31号),统一前往体能测评地点。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不能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5.招录职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截止时间为6月12日17时。
六、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0日,地点在郴州市城区内,具体时间及安排以面试公告为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均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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