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工作需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
财会工作人员1名,业务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财会工作人员条件:男性;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第一学历二本以上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高168cm以上。
业务工作人员条件::男性;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第一学历二本以上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位,限公安类专业或法学专业;身高168cm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准备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证及主要资质、奖励证书等与负责我单位选调的工作人员联系,填写报名表报名。联系人:李主任:18975790022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面试及成绩合成:按我省系统统一组织的选调规定进行。
4、 考察:按我省系统统一组织的考察规定进行。
5、讨论决定:考察结束后由我省系统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
6、公示。
7、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四、 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7日至5月10日
五、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市直政法机关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