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各地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二)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四)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五)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六)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七)在考试的客观环境受到外界干扰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或减少干扰,并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对受影响的考生给予适当、相应的补救。
(八)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二、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
1.按“手机使用”处理的行为包括: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以上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第三款处理。
2.关于考生坐错考场的处理
(1)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2)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关于雷同试卷甄别结果的认定
(1)属雷同试卷“同考场打小抄”的,按《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认定。
(2)属雷同试卷“跨考场两两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属雷同试卷“集团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有组织作弊”认定。
三、关于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网址
所有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7日0:00-14日16:00在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网址为:湖南人事考试网“全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生也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或湖南省公务员局网的相关链接登录报名服务平台。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职位选择与修改。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联系方式见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
(5)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省人事考试院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7:00发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和报考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信息。
(6)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四、关于网上确认及缴费
1、确认时间和网站
报名确认的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9:00至21日17:00。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请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报考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的人员请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报考选调生、市州及以下机关的人员请登陆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2、上传照片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3、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网站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注意事项
(1)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全省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时间统一为2014年3月19日9:00-17:00。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后(上传照片后,请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可就近到省、市州人事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务费和报名确认手续。省、市州办理减免费用与报名确认的地址与联系方式见《附表》。
五、关于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7日至4月11日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注意: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
六、关于笔试
(一)公共科目:
1、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4年4月12日9∶00 -11∶00
申 论: 2014年4月12日14∶00-16∶30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市州。报考省直机关、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的报考人员在长沙笔试,报考选调生和市州及以下机关的报考人员在相应市州笔试。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二)法院、检察院专业笔试
法院审判业务、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法律专业知识:2014年4月13日9:00—10:30
法院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2014年4月13日8:30开始
法院审判业务、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法律专业知识和法院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由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承担考务组织工作。
七、关于报考咨询
报名与确认期间,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考务部门和招录机关安排专人和咨询电话,接受报考人员咨询。全省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2014年3月6日-4月12日,相关咨询电话见公告附件和本须知附表。
八、关于成绩查询
2014年5月上旬,考生统一通过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查询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九、温馨提示
1、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职位要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定要如实填写,并注明是何种证书类型,具体填写方法是在“职业所要求的其他信息”栏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C证”。
报考书记员职位的,请提前考虑本人在职业技能测试中需要使用何种输入法,在下一步“报名确认”时需要填写。
2、报考地税系统职位的考生按照报考职位所属市州进行网上确认。如报考长沙地税系统职位的考生在长沙市人事考试网上传照片及缴费,且参考地点在长沙市考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湖南人事考试院、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公务员专门培训机构等各种名义编辑、推销的书籍、上网卡或举办的考前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人事考试院及此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考前须知,按照准考证上相关要求参考;因考点停车位置有限,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参考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14年3月6日